莲花健康: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健康”),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将公司原“总裁”职务名称调整为“首席执行官”,原“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职务名称调整为“各职能首席官”,本次调整仅为职务名称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上述调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及修订内容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首席执行官、高级副总裁、各职能首席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注:公司章程中本条款以下涉及“总裁”的均修订为“首席执行官”,涉及“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的均修订为“各职能首席官”)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总裁助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高级副 |
聘。 | 总裁、各职能首席官若干名,由首席执行官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则、组织架构中所涉及到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职务名称分别调整为“首席执行官”、“各职能首席官”。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