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 10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86 | 莲花健康 | 2023/12/19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0.06%股份的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2023年12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事项的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0,50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系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2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5点00 分召开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授权委托书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