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9-20  莲花控股(600186)公司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30日,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4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9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是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有

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