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 | 1996年3月20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
首席合伙人 | 田雍 |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44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229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超过180人 |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 20,990万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14,975万元 |
证券业务收入 | 3,274万元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7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 | 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
业分类) | 应业(1家)、金融业(1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1家)、建筑业(1家) |
审计收费总额 | 2,706万元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 未计提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 | 20,000万元 |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是 |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 无 |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类别 | 姓名 | 从业经历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蔡伟 | 1、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4、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签署的审计报告:无; 复核的审计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刘会 | 1、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4、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签署的审计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的审计报告:无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刘飞飞 | 1、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4、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签署的审计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的审计报告:无 |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为使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连续性,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并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关于续聘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多年来该所一直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