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国中水务(600187)公司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6年3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首席合伙人田雍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注册会计师人数229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99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4,97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274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业分类)应业(1家)、金融业(1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1家)、建筑业(1家)
审计收费总额2,70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未计提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2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类别姓名从业经历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蔡伟1、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4、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的审计报告:无; 复核的审计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会1、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4、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的审计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的审计报告: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飞飞1、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4、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的审计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的审计报告:无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为使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连续性,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并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关于续聘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多年来该所一直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