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国中水务(600187)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类上海证券交易所国中水务600187ST黑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庄建龙张茜
电话021-62265371021-62265371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电子信箱beijing@interchina.comzhangxi@interchin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971,175,665.234,020,667,249.77-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12,661,303.873,165,891,402.881.4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1,875,438.71147,754,242.06-1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22,104.19-41,910,579.8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62,657.63-37,824,446.7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65,463.13-156,328,376.7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1.28增加2.7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9-0.026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9-0.0260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0,29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83158,648,7000质押47,448,700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89127,312,50000
姜照柏境内自然人6.20100,000,0000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639,662,2000质押11,862,200
陈开同境内自然人1.0617,074,92700
乐小妹境内自然人0.497,912,00000
倪滨江境内自然人0.487,700,00000
陈言上境内自然人0.467,493,85000
许丹境内自然人0.467,480,52000
陈慧境内自然人0.416,626,6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通过间接控制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股权而拥有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对公司的表决权;姜照柏先生通过直接控制鹏欣(集团)而拥有鹏欣(集团)对公司的表决权;姜照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权而拥有对公司的表决权。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告知函》,公司下属子公司秦皇岛污水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将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到期后特许经营期不再延长,要求公司安排专人配合做好项目资产清点及移交准备工作。公司对此存在异议,公司认为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5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按一级A标准运营,目前正处于项目结算阶段,依据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与秦皇岛污水2017年签署的《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公司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1.50元/吨,公司认为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应延长10年,至2033年7月31日到期。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3-024)。目前,公司正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商讨解决方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