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认购标的名称: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认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
1.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本基金为股权投资基金,预期收益主要依靠股权项目退出获得,无年化固定回报承诺,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本次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 交易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根据公司整体战略,以及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参与产业基金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以期增加企业盈利能力。基于上述前提,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与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禾配置一期”或“转让方”)签署《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人民币0元的对价将其所持有的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
与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海南延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延禾”)、道禾配置一期共同签署《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出资5,000万元对受让的合伙企业基金份额进行实缴。与基金管理人、道禾配置一期、海南延禾签署《投资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附属协议》(以下简称“附属协议”),公司将根据缴付出资通知书的约定最迟不晚于2024年4月1日对合伙企业进行一次性实缴出资,且参照后续认缴利息条款承担利息。本次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且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 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E738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2-0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08室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0,9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道禾配置一期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33.2336%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33.2336%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33.2336% |
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800 | 0.2659% |
上海晟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 | 0.0332% |
(二)转让方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道禾配置一期于2021年2月成立,自成立以来,累计已完成对超过30个子基金和股权直投项目的出资,目前所持投资组合发展态势良好。
(三)转让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道禾配置一期总资产316,810.57万元,所有者权益316,810.5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42.28万元,净利润68.83万元。
(四)道禾配置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 认购标的基本情况
(一)认购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F05CA5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工商成立日期:2022-01-13
基金成立日期:2022-01-17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432号5030室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432号503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主要从事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目的:本基金拟主要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装备、智能智造、先进科技、新材料、半导体及新能源领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STT784
基金管理人: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存续期限:4+3+1年,其中投资期4年 ,退出期3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延期1年
认缴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 实际认缴规模8.018亿, 已实缴6.0111亿 ,
实缴比例75%公司入伙前,认购标的合伙人及各自持有份额比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持有份额比例 | 实缴金额 |
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79 | 0.0985% | 10 |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99.7755% | 60,000 |
海南延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特殊有限合伙人 | 101 | 0.1260% | 101 |
合计 | 80,180 | 100.00000% |
公司入伙后,认购标的合伙人及各自持有份额比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79 | 0.0985% | 货币 |
海南延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特殊有限合伙人 | 101 | 0.1260% | 货币 |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87.3036% | 货币 |
上海道禾产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6.2360% | 货币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6.2360% | 货币 |
合计 | / | 80,180 | 100.00000% | / |
(二)认购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未审计) | 2024年1月31日 (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73,469.52 | 73,865.89 |
负债总额 | 0.15 | - |
资产净额 | 73,469.37 | 73,865.89 |
营业收入 | 4,791.57 | 532.55 |
净利润 | 2,973.20 | 396.52 |
本基金为股权投资基金,预期收益主要依靠股权项目退出获得,无年化固定回报承诺,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BK5WB6T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432号5022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6楼612
法定代表人:单秀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2021-10-18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日期:2021-10-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作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人,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主要股东或实控人:上海汇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认缴比例51%),上海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比例49%)。
主要投资领域:临港前沿投资依托于和长三角核心城市政府、临港集团等国资平台企业、产业龙头企业的紧密合作联动,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先进制造行业关键领域的投资,已覆盖了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 、智能制造、半导体等核心赛道的优质头部企业。
近一年经营状况:临港前沿投资经营状况良好、无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或有事项。
临港前沿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2778。
临港前沿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特殊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延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8CG44F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单秀红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155号海南未来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1-152-453成立日期: 2021-12-2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本基金特殊有限合伙人,指由本基金普通合伙人及/或管理人的关联人、管理团队成员及/或该等团队成员各自的关联人、普通合伙人及/或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合作伙伴设立的、并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为“特殊有限合伙人”的一个实体,该实体成立于2021年12月,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其中单秀红(自然人,本基金投委会成员和本基金管理人的实控人)持有50%的份额,马国富(自然人)持有50%的份额。该实体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并在管理费计算期间内不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用,根据合伙协议第9.2条关于“现金分配”约定分享业绩报酬,当基金在实现约定的门槛收益后,如有剩余,(i)80%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ii)20%向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其中,普通合伙人应取得70%,特殊有限合伙人应取得30%)。
(五)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E738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0-12-1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08室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0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 300,9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道禾产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道禾产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DQAU36W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1-12-2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663室出资额: 60,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道禾产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期与基金管理人、海南延禾、道禾配置一期签署《合伙协议》。
上述合伙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受让私募基金份额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转让价格拟定0元人民币,为公司与道禾配置一期双方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其持有的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涉及的合伙人未实缴部分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东洲咨报字【2024】第0239号)协商确定。
(二)评估基本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东洲咨报字【2024】第0239号
估值对象:本次估值对象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未实缴部分权益价值。
估值范围:本次估值范围系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估值范围包括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被估值单位申报的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73,469.52万元,负债合计账面价值0.15万元,合伙人全部权益73,469.37万元(上述列入估值范围的资产及负债未经审计,由企业管理层申报)。
评估基准日:本项目咨询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估值方法:资产基础法估值假设:基本假设(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及一般假设。评估结论:在合理的假设前提下,于咨询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出让方尚未对前沿碳中和基金完成实缴,经委托方确认,拟转让未实缴的财产份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考虑实缴后的稀释份额累计单位资产净值为1.148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的测算,未实缴的份额单价约为
0.148元,基于受让方拟参照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续认缴利息标准(利率单利8%/年)承担利息,该等未实缴份额的评估价接近于0。
五、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 | 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
合同主体 | 转让人: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转让人所持有的合伙企业的未实缴的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的财产份额 |
交易价格 | 人民币0元 |
合同条款 | 1、本协议以及《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附属协议》均完成签署之日,即视为目标份额的本次转让已完成交割,对应的日期称为交割日,交割日即为本次转让完成之日; 2、转让人和受让人确认,自交割日起,转让人基于目标份额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将转移至受让人,由受让人享有和承担,目标份额产生的收益及亏损归属于受让人。转让人和受让人进一步确认,自交割日起,转让人资本账户中对应目标份额的部分应被视为受让人承继的资本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人的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转让人的实缴出资0元;转让人在交割日基于目标份额已分摊的管理费等费用; 3、转让人和受让人确认,本协议签署之后,应配合签署与本次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文件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变更文件并配合办理与本次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变更手续; 4、与本次转让有关的费用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各承担各自的费用 |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 | 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
合同主体 | 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延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目标 | 对被投资载体进行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适用法律允许的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
投资策略 | 主要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先进科技、新材料、半导体及新能源等领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被投资载体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注) |
现金分配 |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本有限合伙企业收到可分配现金收入后九十(90)个工作日内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决定的更长的合理时间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1)覆盖实缴出资: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向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金额等于其截至该分配时点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门槛回报:如有剩余,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实现按年化利率8%(单利)计算的门槛回报(“门槛回报”,按照该有限合伙人各期出资缴付通知书载明的到账截止日或实际出资之日(孰晚)起算到其按照第(1)款每次分配取得金额之日止); (3)追补: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其中,普通合伙人应取得70%,特殊有限合伙人应取得30%),直至其合计于本项下取得的累计分配额等于第(2)款所述门槛回报/80%×20%的金额; (4)80/20分配:如有剩余,(i)80%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ii)20%向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其中,普通合伙人应取得70%,特殊有限合伙人应取得30%)。 |
投资限制 | 不得主动投资于二级市场上公开交易的股票,但在不违反基金业协会对有限合伙企业所属基金类型投资方向的要求的前提下,前述限制不包括本有限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因被投资载体与上市公司进行换股交易取得的股份及其处置所需的证券交易、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以及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中国法律和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所允许的方式从非散户手中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配售的股份等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证券交易行为 |
合伙期限及存续期限 | 合伙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管理、退出的初始存续期限为7年,自本有限合伙企业首次认缴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起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1年 存续期限前4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存续期限为退出期 |
认缴出资额 |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 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调减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
出资方式 |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
出资缴付 | 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向各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且应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各合伙人发出,但合伙人同意缩短提前通知期的除外若任一合伙人未于首期出资缴付通知书上载明的出资到账截止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向本有限合伙企业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支付逾期出资罚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如该合伙人逾期5个工作日仍未缴齐,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其继续缴付逾期出资并支付逾期出资罚息 |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 普通合伙人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 本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本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投资、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2、管理费:本有限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报酬、3、托管费及募集账户监督费用、4、财务及审计费、5、会务费用、6、投资相关的所有费用与支出、7、诉讼、仲裁及律师费、8、政府税费、9、清算费用、10、受偿人士免责保证相关费用、11、本有限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规定进行举债而产生的资金成本及相关费用、12、本有限合伙企业为维持合法存续而发生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商、审计、税务相关的费用、13、其他根据其性质应由本有限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 |
先期项目 | 在本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安排普通合伙人、其关联人、合作方或本有限合伙企业之其他合伙人为本有限合伙企业之利益而先行投资于投资项目或对该等项目作出投资预备安排,并于本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之后的合理时间内将该等项目或相关权益转让或通过适当安排让与给本有限合伙企业 |
合伙人会议 |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内的第一个完整日历年度开始至存续期限届满所在年度内,每年度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 |
违约责任 |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合理支出 在仲裁过程中,除相关各方正在提交仲裁的争议内容外,本协议须继续履行 |
注:本基金初始存续期限为7年,自2022年1月17日起算,存续期限前4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存续期限为退出期
(三)《附属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 | 投资临港新片区道禾前沿碳中禾(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附属协议 |
合同主体 | 1、 临港前沿(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海南延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内容 | 1、公司受让目标份额加入合伙企业后,将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且最迟不晚于2024年3月31日对合伙企业进行一次性实缴出资,且公司将参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后续认缴利息条款承担利息; 2、公司按约定完成一次性实缴出资后3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办理关于道禾配置一期向公司转让目标份额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应积极配合签署、提供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文件。 |
重要条款 | 利息:以公司首期出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8%/年(单利)作为利率,以日为单位计算;计算期间:为首次认缴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起至公司对应的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或实际 |
缴付首期出资之日(孰晚)止,在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已缴付两期或以上出资的情况下,利息分段计算(首期出资中对应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缴付各期出资比例的部分分别作为基数、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及各后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分别作为计算期间起始日)。各方同意,上述利息将后续从公司自合伙企业分配的金额中扣除,并在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在公司受让目标份额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对于公司加入之前合伙企业已经投资但尚未退出的项目,应假设公司在首次封闭日即已认缴出资并按期缴付各期实缴出资额而确定和调整其分摊的投资成本、项目参与比例等,且公司有权参与分配,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在公司加入之前合伙企业已经投资但尚未退出的各投资项目上分摊的收益、亏损、投资成本、项目参与比例等亦应作相应调整。各方同意,目标份额之上已分摊的管理费等基金费用,均由公司承继,道禾配置一期应根据目标份额转让完成后的认缴出资额自始调整其分摊的管理费等基金费用。
缴付首期出资之日(孰晚)止,在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已缴付两期或以上出资的情况下,利息分段计算(首期出资中对应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缴付各期出资比例的部分分别作为基数、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及各后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分别作为计算期间起始日)。各方同意,上述利息将后续从公司自合伙企业分配的金额中扣除,并在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在公司受让目标份额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对于公司加入之前合伙企业已经投资但尚未退出的项目,应假设公司在首次封闭日即已认缴出资并按期缴付各期实缴出资额而确定和调整其分摊的投资成本、项目参与比例等,且公司有权参与分配,参与首次认缴的合伙人在公司加入之前合伙企业已经投资但尚未退出的各投资项目上分摊的收益、亏损、投资成本、项目参与比例等亦应作相应调整。各方同意,目标份额之上已分摊的管理费等基金费用,均由公司承继,道禾配置一期应根据目标份额转让完成后的认缴出资额自始调整其分摊的管理费等基金费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有利于公司获得多渠道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分析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政策环境、投资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投资交易方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有充分认识,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