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比例超1%的提示性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比例超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厚康”)因司法处置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厚康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8.75%减少至7.0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西藏厚康持有的公司28,248,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接到股东单位通知,上述股份已于11月28日完成过户,西藏厚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8.75%减少至
7.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20-04D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司法处置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8,248,700 | 1.75% |
2、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先生存在
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西藏厚康及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司法变动前 | 司法变动后 |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1,198,700 | 8.75% | 112,950,000 | 7.00% |
西藏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35,387,200 | 2.19% | 35,387,200 | 2.19%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27,312,500 | 7.89% | 127,312,500 | 7.89% |
姜照柏 | 100,000,000 | 6.20% | 100,000,000 | 6.20% |
合计 | 403,898,400 | 25.03% | 375,649,700 | 23.28%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