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中: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以下简称“增持计划”),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鹏启邦”)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2026年7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计划调整增持主体的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函告,
本次增持计划将增加姜照柏先生作为增持主体。姜照柏先生为公司实控人,其作为增持主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其他条件不变。?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一 | 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0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 |
增持主体名称二
| 增持主体名称二 | 姜照柏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100,000,000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6.20_% |
|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否 |
|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27,312,500 | 7.89%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2,950,000 | 7.00%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姜照柏 | 100,000,000 | 6.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 | 35,387,200 | 2.19% | 受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
| 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受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
| 合计 | 375,649,700 | 23.28% |
二、增加增持主体的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函告,为保证本次增持计划的顺利进行,新增实控人姜照柏先生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主体,由鹏启邦和姜照柏先生共同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除上述情况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与2026年7月3日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保持一致。本次增持计划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启邦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