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的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该等资料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数量:12,656,840份
2.行权人数:419名
3.行权价格:人民币4.52元/份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行权安排: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及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12日止,激励对象可在实际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7.本次可行权对象名单:
激励对象 | 职务 |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肖耀猛 |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 5.10 | 0.14 | 0.001 |
赵青春 | 董事、财务总监 | 8.84 | 0.24 | 0.002 |
田兆华 | 副总经理 | 5.10 | 0.14 | 0.001 |
马俊鹏 | 总工程师 | 5.10 | 0.14 | 0.001 |
康 丹 | 安全总监 | 4.08 | 0.11 | 0.001 |
王九红 | 副总经理 | 4.08 | 0.11 | 0.001 |
其他人员(413人) | 1,233.384 | 33.11 | 0.251 | |
合计(419人) | 1,265.684 | 33.98 | 0.258 |
注:
①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②对于上表所列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法定禁止行权期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9.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