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市地要求公布未经审计的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批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调整公司部分机构设置。
(三)批准《关于实施荣信化工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批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年产40万吨高密度聚乙烯和40万吨聚丙烯项目(合称“80万吨烯烃项目”)建设。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的对外投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