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2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
1.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人民币3.613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4033元/股;
2.公司出资约427.406万元回购注销41名激励对象的237.986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事项,1名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经认可上述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批准解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二批限售股份;(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批准:
1.确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经达成;
2.将117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673.87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事项,1名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经认可上述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的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达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批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王九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查通过王九红先生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的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批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批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