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对董事 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49,843.0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27,534,412.97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8,552,395.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1,199,729.03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2,647,333.5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19号《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20号《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21号《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2023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2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该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3-023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5月22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4号《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 1、4、5、6、7、10、11、12、14、17、18项,需提请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