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5,356.00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
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收到补助概况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3〕965号),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财政贴息资金5,3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93.72%。
(二)具体收到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获得时间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
1 | 2023.12.22 | 与收益相关 | 5,356.00 | 93.72 |
合计 | 5,356.00 | 93.72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