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泉阳泉(600189)公司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8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8日、5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中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翠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0、2023—029)。

二、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翠畅工作调整,现委派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鄢小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三、变更后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鄢小华,202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从事IPO 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鸿彦,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

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以上三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的相关工作均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