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有公司216,254,0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24%。
●森工集团本次解除冻结股份10,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4.86%,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本次解除冻结后,森工集团剩余冻结股份数量为5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事宜,系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此前司法重整执行完毕后,由法院按照重整相关法规实施的解冻行为。
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知,其部分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数量(股) | 216,254,080 |
持股比例(%) | 30.24 |
解除冻结时间 | 2024年6月26日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股) | 10,5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8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7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52,000,00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4.05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27 |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事宜,系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此前司法重整执行完毕后,由法院按照重整相关法规实施的解冻行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解除冻结股份的相关证明文件,有关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股份状态的变更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