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进展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债券通用质押式回
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30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5月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情况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未扣除交易费用) | 产品期限 | 取得收益(元) |
| 1 | GC028 | 5,048.10 | 2026年04月02日 | 2026年04月30日 | 1.4500% | 28天 | 66,178.52 |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