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有公司219,084,3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3%。
●森工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3.74%,占公司总股本的7.27%,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状态。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系森工集团此前破产重整的遗留事项,相关方此前一直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现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仅为存量质押状态变更,不涉及森工集团“战略性增持”资金及股份安排,不会对森工集团继续实施战略性增持造成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森工集团发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其52,000,000股质押股份已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股东名称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52,00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3.74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27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6年9月28日 |
| 持股数量(股) | 219,084,380 |
| 持股比例(%) | 30.63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注: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森工集团若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其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系森工集团此前破产重整的遗留事项,相关方此前一直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现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仅为存量质押状态变更,不改变森工集团“战略性增持”资金及股份安排,不会对森工集团继续实施战略性增持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森工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状态的变更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