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锦州港(600190)公司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80,998,333股减少至154,732,13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04%减少至7.73%。

2023年4月14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锦州港股份达到1%的通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3日期间,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26,2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8%。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 息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权益变动情况减持 方式减持日期股份 类型减持数量(股)减持 比例
大宗 交易2023年3月15日 至 2023年4月13日无限售流通股(A股)6,596,2000.3294%
集中竞价2023年4月6日 至 2023年4月13日19,670,0000.9824%
合计26,266,2001.31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
东方集团无限售流通股(A股)180,998,3339.04%154,732,1337.73%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截至2023年3月14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