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80,998,333股减少至154,732,13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04%减少至7.73%。
2023年4月14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锦州港股份达到1%的通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3日期间,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26,2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8%。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 息 | 名称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 ||||
权益变动情况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日期 | 股份 类型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 比例 |
大宗 交易 | 2023年3月15日 至 2023年4月13日 | 无限售流通股(A股) | 6,596,200 | 0.329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4月6日 至 2023年4月13日 | 19,670,000 | 0.9824% | ||
合计 | 26,266,200 | 1.3118%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东方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A股) | 180,998,333 | 9.04% | 154,732,133 | 7.73%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截至2023年3月14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