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0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