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刘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先生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辉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总裁聘任及董事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