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关于两名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02  ST锦港(600190)公司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名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

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