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公安机关获悉,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先生取保候审,期限自2024年11月2日起算。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鸿鹏先生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