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B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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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凯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44,358,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4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541,090,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5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 人,列席8 人;董事长尹凯阳、董事丁金辉、独立董事刘 野现场列席会议,其余5 名董事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 说明》。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683,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3%;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编制了《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涵盖经营业绩、运行情况、风险处置 及2026 年发展展望等内容。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683,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3%;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683,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3%;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 年不 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683,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3%;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审议通过《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
普通股同意股数525,513,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8%%;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普通股同意股数525,513,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8%%;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等》
普通股同意股数424,071,7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2%%;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8%;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
普通股同意股数542,241,7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8%%;反对股数674,5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对5.01、5.02、5.03 项议案回避表 决;关联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第5.03、5.04 项议案回避表 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635,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8%;反对股数722,8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关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9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圣”)为 锦州港股东,自2016 年3 月28 日起,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受同一主体刘辉控制, 根据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成为锦州港第一大股东。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合并持 有锦州港股份超过20%,未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并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且未
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违反了《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西藏海 涵、西藏天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本次股东会计票时,上述股东仍未完成整改。根据规定,上述股东持有 股份未被计入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名称
议案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99.7428 674,538
99.5318
674,538 0
98.4179 674,538
99.5805
比例(%)
4.0 公司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261,573,296 99.7428 674,538 0.2572 0 0.0000
5.01 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
674,538
其他服务 143,403,296 99.5318 674,538 0.4682 0 0.0000
5.02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43,403,296 99.5318 674,538 0.4682 0 0.0000
99.5318
674,538
5.03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
1.5821
41,961,201 98.4179 674,538 0 0.0000
蒸汽等
5.0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务及其他服务 160,131,201 99.5805 674,538 0 0.0000
0.419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鹏、秦莹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