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盛泰”)持有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994,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本次解除股份质押48,493,200股后,再质押股份48,493,200股,前述交易完成后,海南盛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8,493,2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3.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接到控股股海南盛泰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将其质押给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支行的无限售流通48,493,2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48,493,2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3.4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0.00%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4月11日 |
持股数量 | 144,994,030股 |
持股比例 | 29.9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经与海南盛泰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同日再次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见本公告“二、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若后续存在其他股份质押进展,海南盛泰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海南盛泰 | 是 | 48,493,200 | 否 | 否 | 2024.04.11 | 2025.04.10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支行 | 33.44% | 10% | 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 |
(1)证券质押登记生效日以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
(2)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本次质押用于万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融资资金全部用于万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海南盛泰与万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同属滨海创发(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控制,滨海创发(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海南盛泰99%的股份、万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2、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盛泰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海南盛泰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担保及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融资资金用于万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该公司日常经营收入、自筹资金等。如本次质押证券市值与融资金额之间的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海南盛泰将提供补充担保或提前清偿部分债权。海南盛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海南 盛泰 | 144,994,030 | 29.90% | 0 | 48,493,200 | 33.44% | 1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