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4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维生物”)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裕维生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4-037)。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