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