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临2026-03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 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 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秘书履职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等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 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履职保障、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工作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合规、有效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