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长城电工(600192)公司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名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闲置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