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资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创兴资源(6001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325号物产天地中心

2幢3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3,803,4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4.40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方友萍女士、非独立董事佟鑫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桑赫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骆科波女士列席会议,副

总裁杨铮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2,498,50098.74283950.00031,304,6001.2569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2,498,50098.74283950.00031,304,6001.2569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2,498,50098.74283950.00031,304,6001.2569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2,498,50098.74283950.00031,304,6001.2569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2,498,50098.74283950.00031,304,6001.2569

6、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2,498,50098.74283950.00031,304,6001.256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公司2023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834,35339.00033950.01841,304,60060.9813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34,35339.00033950.01841,304,60060.9813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834,35339.00033950.01841,304,60060.9813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34,35339.00033950.01841,304,60060.9813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34,35339.00033950.01841,304,60060.9813
6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34,35339.00033950.01841,304,60060.981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平、钟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