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其他作为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即2023年7月21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该等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3-087)。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