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3-11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拟向现时股东中的三方(即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129万元(含本数);其中,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复星健康、宁波复技拟按持股比例(即合计56.6666%)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97,659.14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拟按其自身及复云健康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即43.3334%)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892,340.86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年利率
5.8%。
● 本次借款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系于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借款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 截至2023年9月5日,本集团向复云健康已提供的借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一、本次借款概述
为满足复云健康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2023年9月5日,复云健康与其现时股东中的三方(即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下同)签订《借款协议》,由该三方股东共同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9万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其中: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分别提供的借款本金金额
占本次借款本金总额的比例为28.3333%(对应持股比例)、28.3333%(对应持股比例)和43.3334%(对应复星高科技与复云健康员工持股平台海南云志两方合计对复云健康的持股比例),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复星健康、宁波复技拟以自有资金向复云健康分别提供本次借款所涉款项。本次借款将主要用于复云健康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借款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系于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借款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复云健康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孔静静。复云健康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至本公告日,复云健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 万元) | 持股比例 |
复星健康 | 850 | 28.3333% |
宁波复技 | 850 | 28.3333% |
复星高科技 | 1,000 | 33.3334% |
海南云志注 | 300 | 10.0000% |
小计 | 3,000 | 100.0000% |
注:系复云健康的员工持股平台
复云健康致力于打造针对老年和慢病群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主要从事健康管理产品及服务的研发和销售,已上市产品为提供实时健康监测服务的星卫士智能手表。根据复云健康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复云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0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87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787万元;2022年,复云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0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787万元。
根据复云健康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复云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28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726万元;2023年1至6月,复云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2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03万元。
三、除本集团外的其他出借方的基本情况
复星高科技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先生。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经营范围包括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制冷设备、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钟表眼镜、工艺礼品(文物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家具、电子产品、建材、装饰材料、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高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762,4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5,712,03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050,405万元;2022年,复星高科技实现
营业收入人民币11,477,10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07,917万元。
根据复星高科技的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645,0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5,746,5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898,523万元;2023年1至6月,复星高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49,39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5,659万元。
由于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高科技持有复云健康33.3334%的股权。
由于复云健康的另一方股东海南云志为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复云健康10%的股权)无资金出借能力,故按其持股比例对应本次借款本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复星高科技一并提供,即复星高科技拟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892,340.86元(含本数)的借款(占本次借款本金总额的43.3334%)。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
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分别向复云健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98,829.57元、3,198,829.57元以及4,892,340.86元(含本数)的借款。
2、借款期限:
12个月,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算(如分期放款则自首次发放之日起算,放款日不晚于2023年10月31日),且由三方股东同步放款。
3、借款利率:年利率5.8%。
4、借款偿还方式: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5、《借款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借款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借款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通过复星健康及宁波复技)合计持有其56.6666%的股权。本次借款由复云健康三方股东(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按同等条件提供,且本集团提供的借款本金金额占本次借款本金总额的
比例以持股比例为限,风险相对可控。本次借款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集团将持续关注复云健康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并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确保本集团的资金安全。
六、累计向复云健康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2023年9月5日,本集团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711.6623万元,该等借款将于2023年12月4日到期;本集团向复云健康已提供的借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5日,复星健康及宁波复技尚未根据《借款协议》向复云健康提供本次借款中的相应款项。
七、本次借款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包括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单位>)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50,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在年利率不低于2%(人民币利率适用)或不低于1%(外币利率适用)、且不低于委托贷款/借款提供方融资成本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借款利率;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委托贷款/借款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即2023年6月28日)起至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同为控股子公司的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复云健康系本集团与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共同投资;于本次借款中,复星高
科技亦作为出借方之一。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复星高科技借款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至本次借款止,除已经股东大会批准及根据相关规则单独或累计可豁免股东大会批准之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亦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1%。因此,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借款中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关联方复星高科技借款部分,亦无需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借款协议》
九、释义
本次借款 | 指 | 根据《借款协议》,由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129万元的股东借款 |
本公司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
复星高科技 | 指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
复星健康 | 指 | 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复云健康 | 指 | 上海复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海南云志 | 指 | 海南云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复云健康的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复技 | 指 | 宁波复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上证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借款协议》 | 指 | 2023年9月5日,由复云健康与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共同签订的《借款协议》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