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2022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3-12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 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9月21日
? 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16万股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及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授予情况
2023年9月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日作为本计划预留授予日、向共计94名拟激励对象以人民币21.29元/股为授予价格授予合计41.7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在签署授予协议及缴款过程中,14名拟激励对象(合计获授4.6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因此实际向共计8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37.1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预留授予”)。
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9月1日
2、授予数量:合计37.1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3、授予人数:共计80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21.29元/股
5、股票来源:本公司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股票
6、预留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票 数量 | 占预留授予 股票总数的 比例 | 占预留授予日 本公司A股 已发行股份数注 的比例 | 占预留授予日 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注 的比例 |
1 | 李东久 | 高级副总裁 | 4.68 | 12.5942% | 0.0022% | 0.0018% |
2 | 其他本集团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 32.48 | 87.4058% | 0.0153% | 0.0122% | |
预留授予股票总数 | 37.16 | 100.0000% | 0.0175% | 0.0139% |
注:截至2023年9月1日(即预留授予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72,156,611股,其中A股已发行股份数为2,120,216,111股。*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预留授予解锁安排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之日(即2022年12月13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即锁定,于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收回。在解除限售期内,本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A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A股限制性股票或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申请
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A股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本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于2023年作出,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其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 占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获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上限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31号),对本公司截至2023年9月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3年9月8日,本公司已收到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共计人民币7,911,364.00元,以认购37.1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其中:人民币371,600.00元计入股本、人民币7,539,764.00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23年9月8日,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2,528,211.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672,528,211.00元,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登记手续尚待办理。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预留授予所涉A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9月21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股份变动登记情况详见本公告“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五、预留授予前后对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20日(即预留授予所涉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下同),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57,849,455股股份(其中:A股886,315,955股、H股71,533,500股),约占截至2023年9月20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85%。
截至2023年9月21日(即预留授予所涉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日,下同),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672,156,611股增加至2,672,528,211股。截至2023年9月21日,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约占本公司变更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84%。预留授予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紧随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股) | 2,501,400 | +371,600 | 2,873,000 |
小计 | 2,501,400 | +371,600 | 2,873,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股) | 2,117,714,711 | - | 2,117,714,71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 | 551,940,500 | - | 551,940,500 | |
小计 | 2,669,655,211 | - | 2,669,655,211 | |
合计 | 2,672,156,611 | +371,600 | 2,672,528,211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预留授予发行股份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预留授予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2023年9月1日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测算,预计预留授予成本合计为人民币249.72万元,各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年度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需摊销的费用 | 62.43 | 145.67 | 41.62 | 249.72 |
预留授予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对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31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