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与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科创集团”)共同对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健康险”)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4,888.32万元认购联合健康险9,722万股新增股份(对应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722万元)。
鉴于联合健康险总部区位中长期规划等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同意上述增资方案调整为:由本公司与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科金”)共同对联合健康险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4,888.32万元认购联合健康险9,722万股新增股份(对应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722万元);顺德科创集团不再参与本次增资。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增资方案调整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1)由于本公司董事兼任联合健康险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联合健康险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联合健康险10%以上的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及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3-139)。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