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12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以下简称“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复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