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ntas Pharmaceuticals Ltd.签订许可协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与Intas Pharmaceuticals Ltd.(以下简称“Intas”)签订《License Agreement》(即许可协议),由复宏汉霖授予Intas于区域内(即(1)约定的欧洲地区、以及
(2)印度)及领域内(即现有适应症及相应剂型以及根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开发的新增适应症及剂型)的独家商业化许可产品(即斯鲁利单抗注射液)以及为该等商业化目的而使用相关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权利许可(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合作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无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临2023-144)。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