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批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4  复星医药(600196)公司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批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鸿药业”)共同研发的阿立哌唑口服溶液(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治疗13~17岁青少年和成人的精神分裂症的上市注册申请于近日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二、该新药的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阿立哌唑口服溶液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50ml:50mg、150ml:15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奥鸿药业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319、国药准字H20243321

三、该新药的研究和上市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截至2024年2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612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新药外,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已获批上市的其他阿立哌唑制剂主要包括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博思清、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的安律凡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醒平

?

等。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

,2022年,阿立哌唑制剂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8.23亿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新药本次获批上市,可为精神分裂症用药提供更多的选择,并进一步丰富本集团产品线。预计该新药本次获批上市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