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30  复星医药(600196)公司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会董事12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吴以芳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与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凯特”)的另一方股东Kite Pharma,Inc.,根据各自所持复星凯特股权比例向复星凯特续展及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6,700万美元(含本数)的借款(包括直接借款或委托贷款等形式),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如分期借款,分别自各期借款发放日起算),借款年利率不低于3.95%且为固定利率;其中:复星医药产业按持股比例向复星凯特提

供的借款金额不超过等值3,350万美元(含本数)。该借款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同时,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额度内,确定、调整本次借款的具体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由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或现任复星凯特(本公司之合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复星凯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复星医药产业按持股比例向复星凯特提供借款构成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以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11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54)。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