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2026年9月24日
●A股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合计723,300份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A股期权计划”或“本计划”)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计划预留授予及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授予情况
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A股期权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共计10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合计725,100份A股期权。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签署授予协议过程中,除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获授1,800份A股期权)已不在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任职、不再属于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外,本公司实际向共计99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723,300份A股期权(以下简称“预留授予”),具体如下:
1、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2、实际授予数量:合计723,300份A股期权
3、实际授予人数:共计99人
4、A股期权行权价格:人民币27.93元/股
5、股票来源:本公司已/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即A股库存股份)
6、激励对象及实际授予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A股期权数量(份) | 约占预留授予A股期权总数的比例 | 对应约占预留授予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注 | |||||
| 1 | WANGXINGLI | 总裁 | 36,300 | 5.02% | 0.0014% | |||||
| 2 | 黄智 |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219,700 | 30.37% | 0.0082% | |||||
| 3 | 孟凌媛 | 副总裁 | 36,300 | 5.02% | 0.0014% | |||||
| 4 | 蔡婧姝 | 副总裁 | 36,300 | 5.02% | 0.0014% | |||||
| 其他本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 394,700 | 54.57% | 0.0148% | |||||||
| 预留授予A股期权总数 | 723,300 | 100.00% | 0.0271% |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计划的有效期、预留授予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该计划首次授予日(即2025年11月4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预留授予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的A股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其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A股期权的行权期 | 行权时间安排 | 可行权数量占预留授予获授A股期权总数的上限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行权期内,由本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A股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未满足行权条件的A股期权或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A股期权,将由本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予以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预留授予A股期权的登记情况
实际授予的合计723,300份A股期权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具体如下:
1、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1131、1000001132
2、登记日:2026年9月24日
四、预留授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预留授予日A股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预留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预留授予的A股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预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年度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合计 |
| 需摊销的费用 | 13 | 30 | 11 | 54 |
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对本集团各年度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出具的对应年份的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本计划规定的调整机制计算结果(如有)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