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4-02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人员2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乔小刚,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小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2024年度,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仍为含税价1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在对本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执行审计业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 2023 年5月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 年”。
根据《选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综合考虑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确保年审机构的平稳过渡,审计委员会认为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选聘办法》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同意2024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