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伊力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伊力转债”转股连
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3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0055 | 伊力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7/31 |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考虑到2023年12月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债换股将会引起股本变动。为此,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最终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办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根据《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7月3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伊力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伊力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7月30日(含2024年7月30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战略投资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667490
电子邮箱:yilitedm@163.com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