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关于聘任李洪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李洪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经过公开市场化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经公司党委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洪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李洪超先生具备任职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李洪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李洪超,男,51岁,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2.04--2000.03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工人2000.03--2007.06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值长2007.06--2009.05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电气技术员兼安全员2009.05--2013.04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部科员2013.04--2020.12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部副部长2020.12--2021.11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酒四厂厂长2021.11--2024.08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酒五厂厂长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李洪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