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预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服务商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05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4-044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第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