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北京云科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
北京云科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 1—3页 |
二、审计报告附件 | |
1. 资产负债表 | 1—2页 |
2. 利润表 | 3页 |
3. 现金流量表 | 4页 |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页 |
5. 财务报表附注 | 7—2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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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2024]京会兴审字第00470216号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云科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云科合伙企业)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5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1-5月、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云科合伙企业2024年5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5月、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云科合伙企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京云科合伙企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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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云科合伙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京云科合伙企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云科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京云科合伙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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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云科合伙企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3年度至2024年1-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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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云科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2024年1-5月(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云科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是由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云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企业于2015年9月1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登记,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PGA4R;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5幢二层215;存续期限为201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京云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大唐中科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企业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企业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企业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三)营业周期
本企业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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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企业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企业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企业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企业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企业将自资产负债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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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企业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企业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企业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
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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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三、(七) 公允价值计量”。
5. 金融资产减值
本企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的贷款承诺、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企业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企业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企业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企业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企业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企业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企业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企业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企业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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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企业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企业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②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③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④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企业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企业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企业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3)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 本企业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4)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企业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5) 核销
如果本企业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6.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 财务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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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 金融资产转移
本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七)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企业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企业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企业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企业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企业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企业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企业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企业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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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八)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企业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外,或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九)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企业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之外,或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及押金组合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十)收入
本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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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企业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企业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企业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企业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企业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企业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进行会计处理。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企业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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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企业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本企业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企业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企业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企业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企业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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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十二)租赁
1.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企业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企业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企业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 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企业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 本企业作为承租人
(1)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企业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2)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企业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企业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企业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企业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企业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企业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企业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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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企业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企业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企业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其他租赁变更,本企业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企业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企业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 本企业作为出租人
(1)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2)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企业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企业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企业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企业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企业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企业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六)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企业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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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企业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企业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企业按照本附注“三、(六)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企业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企业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企业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企业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企业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企业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 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的原则
本企业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按照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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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本企业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企业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但对自然人合伙人,本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目 2024年5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
数字货币
银行存款 134,723.62
146,347.41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134,723.62
146,347.4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截止2024年5月31日,本企业不存在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2024年5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8,099,950.59
43,817,843.19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38,099,950.59
43,817,843.19
合计 38,099,950.59
43,817,843.19
(三)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项目 2024年5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24,271.66
24,271.66
其他应付款 2,546,774.04
2,511,902.81
合计 2,571,045.70
2,536,174.47
2.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2023年度至2024年1-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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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年5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普通股股利 24,271.66
24,271.66
合计 24,271.66
24,271.66
3.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4年5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应付管理费 2,546,774.04
2,511,902.81
合计 2,546,774.04
2,511,902.81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4年5月31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南京云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11,902.81
未到期
合计 2,511,902.81
--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南京云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11,902.81
未到期
合计 2,511,902.81
--
(四)实缴出资
1. 实缴出资增减变动情况
合伙人名称
2023年12月31
日
本次增减变动(+、—)
2024年5月31日
增资
利润转增资本
公积金转增资本
其他
小计
普通合伙人:
南京云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普通合伙人小计 1,200,000.00
1,200,000.00
有限合伙人: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800,000.00
94,80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00
24,000,000.00
有限合伙人小计 118,800,000.00
118,800,000.00
合计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伙人名
称
2022年12月
31日
本次增减变动(+、—)
2023年12月31日增资
利润转增资本
公积金转增资本
其他
小计普通合伙人:
2023年度至2024年1-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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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名
称
2022年12月
31日
本次增减变动(+、—)
2023年12月31日增资
利润转增资本
公积金转增资本
其他
小计南京云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200,000.00
普通合伙人小计
1,2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200,000.00
有限合伙人: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750,000.00
-3,950,000.00
-3,950,000.00
94,80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4,000,000.00
有限合伙人小计
123,750,000.00
-4,950,000.00
-4,950,000.00
118,800,000.00
合计 12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120,000,000.00
(五)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24年1-5月 2023年度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8,571,983.87
5,728,577.3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8,571,983.87
5,728,577.34
加:本期净利润 -5,764,387.62 -83,114,809.16
减:利润分配
1,185,752.05
期末未分配利润 -84,336,371.49 -78,571,983.87
(六)管理费用
项目 2024年1-5月 2023年度租赁费 6,588.00
6,570.00
中介机构费 5,000.00
5,000.00
基金管理费
760,000.00
合计 11,588.00
771,570.00
(七)财务费用
项目 2024年1-5月 2023年度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73.21
110,815.08
手续费 109.00
304.18
其他 34,871.23
150,000.00
合计 34,907.02
39,489.10
(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2024年1-5月 2023年度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 -5,717,892.60
-82,303,7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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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2024年1-5月 2023年度
合计 -5,717,892.60
-82,303,750.06
(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
补充资料 2024年1-5月 2023年度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5,764,387.62 -83,114,809.16
加: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717,892.60
82,303,750.0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4,871.23
-2,738,082.19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23.79
-3,549,141.2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4,723.62
146,347.4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6,347.41
9,793,477.0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23.79
-9,647,129.68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2024年5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一、现金 134,723.62
146,347.41
其中: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