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金种子酒(600199)公司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新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