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药发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17  退市苏吴(600200)公司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中”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自2023年7月25日起承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江苏吴中尚未使用完毕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吴中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7,573,796.83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999,399.31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986,788.81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

公司尚未完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已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原料药二期项目2,867.452,691.33198.97
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项目3,500.002,721.82279.71
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1,534.00962.7919.97
合计7,901.456,375.94498.65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99.9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开支,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经充分考虑公司项目投入及主营业务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预防后续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储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用途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与主营业务相关,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吴中应在2025年6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 1,2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多次与公司沟通,督促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归还已到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延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事项和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邹立远 龚景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6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