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共同借款)的议案》
同意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研发贷款的议案》,由有研新材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有研国晶辉、有研医疗、山东有研国晶辉向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有研亿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有研国晶辉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有研医疗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山东有研国晶辉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
有研新材为共同借款人(有研亿金、有研国晶辉、有研医疗、山东有研国晶辉)提供担保,并承诺分别就共同借款人约定金额范围内的共同借款产生的债务负有全额、连带的清偿责任,任一借款人不得以其未实际获得借款合同项下任何利益或任何贷款资金、或以其内部对债务分配另有约定为由对抗贷款人。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