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慧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间,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