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慧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