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安彩高科(6002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3—04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瑞有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4.审计收费

本项审计费用79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中勤万信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勤万信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勤万信对此无异议。中勤万信、信永中和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勤万信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予以指导并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