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关于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答复如下: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除了贵公司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签章页)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